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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應用外語學程

  • 設置宗旨

隨著經濟快速成長,生活品質提昇,世界儼然已成為地球村的今日,國際觀光旅遊需求也因而不斷大幅增加。根據世界觀光旅遊委員會(WTTC)推估,全球旅遊支出將自2008年的 5.9兆美元成長至2018年的10.9兆美元,全球觀光旅遊從業人員將由2.38億人(佔總就業人口8.4%)增加至2.96   億人(9.2%),國際觀光旅遊成為全世界擴張最快速的產業,由此可見觀光旅遊從業人員就業市場之龐大與可期。本學程規劃主要為配合當前政府「觀光拔尖領航方案」—發展國際觀光,推動外籍旅客來臺觀光,培育國際觀光服務專業人才,提昇旅遊服務品質之政策擬定。為因應觀光產業國際性質與服務需求,從業人員的專業外語能力為教育訓練首要重點,因此培養靈活運用相關專業外語以強化解決旅客各式問題之能力,達到外語服務精緻化及國際化目標即為本學程規劃重點。

行政院「挑戰二OO八年: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推動大專校院教學國際化,提升學生英語能力」政策中,除推動專業外語職能訓練課程外,特別強調觀光業、服務業及醫療從業人員專業語文能力養成,將一般應用外語學系以培育英語教師與英語翻譯人才為導向的策略,轉型為配合各校專業特色發展之專業外語學系,例如觀光加英語學系、醫療服務加英語學系等,或採用專業英語學程制、或採用輔修雙聯學位制,期能配合各產業國際化策略,培育出業界所需之特定國際專業人才。因此,本學程規劃透過整合觀光與外語相關教學,以本校相關專兼任師資為主,小班教學,佐以外語能力養成及專業證照檢定輔導,以有效強化觀光及外語領域學生競爭力,提升相關專業人才就業機會及專業發展。

本學程特色為本校整合觀光休閒與運動學院與人文學院兩院教學資源,專業師資由台北淡水校區觀光數位知識學系、觀光事業學系、英美語文學系、應用日語學系合作教學。利用校內電子資源如E點通英語線上學習測驗系統、Live ABC英檢網等,提供學生自主學習資源,並實施學生外語能力檢測,針對不同程度學生需求,提供輔導,有效提升學生外語聽說讀寫能力。另配合外語應用舉辦專業實務活動,包括:舉辦跨國文化座談會、成立學生外語解說導覽服務團隊、外語領隊群、外語禮賓接待小組等;利用校內現有設施如外語情境教室模擬服務情境或校外實地演練,如:旅遊服務中心產學合作、國際青年之家產學合作等,以外語提供旅客旅遊資訊、校園或淡水古蹟導覽等。學程師資面、課程面、學生面規劃如下:

師資面-主要由本校觀光及外語相關領域專任教師組成,校內師資橫跨觀光休閒與運動學院及人文學院等,課程整合觀光旅遊與休閒遊憩相關課程,及專業服務必須之英、日語等外語課程。

課程面-包括觀光專業課程及外語能力養成課程兩大部分,以常態性學程方式定期開設,兩學年四學期課程,其中必修課程佔 6學分,選修課程至少需取得14學分,修畢要求20學分以上課程發給「觀光應用外語學程」學分證明書,課程規劃如表一所示。

學生面-主要提供本校台北淡水校區觀光數位知識學系、觀光事業學系、英美語文學系、應用日語學系等學生選修,亦歡迎其他各系同學選讀。透過相關觀光旅遊專題實習等印證課堂所學,且輔導選修同學參加外語或相關觀光專業證照檢定,有效培育觀光應用外語專業人才。

  •  設置學分學程或學位學程

本學程以學分學程方式開設。
  •  參與之教學單位

觀光休閒與運動學院(台北淡水校區):觀光事業學系、觀光數位知識學系、運動管理學系、運動資訊傳播學系。

人文學院(台北淡水校區):英美語文學系、應用日語學系。

並設置觀光應用外語學程小組規劃及管理學程相關事宜,學程小組設置細則詳附件一。

  • 學程必修科目、選修科目及應修學分數

表一    觀光應用外語學程課程及學分數

課程名稱-必修課程(6學分)

學分

開課單位

備註

 

必修英語

旅遊服務英語

2

英美系

 

與必修日文二擇一

餐旅服務英語

2

觀數系

觀光英語

2

觀數系

必修日文

外國語文-日文(一)

2

通識中心

與必修英語二擇一

※應日系學生不得修讀

外國語文-日文(二)

2

通識中心

領隊與導遊實務

2

觀光系、觀數系、英美系

 

課程名稱-選修課程

學分

開課單位

備註

基礎西班牙文

2

通識中心

 

觀光法語

2

通識中心

 

義大利文

2

通識中心

 

觀光旅遊地理

2

觀光系

 

旅遊風險危機管理

2

觀光系

 

領團職能技巧

2

觀光系

 

生態旅遊與保育

2

觀光系

 

觀光遊程企畫

2

觀數系

 

公共關係

2

觀數系

 

航空運輸業務(航空業務管理)

2

觀數系(觀光系)

 

會議展覽經營管理

2

觀光系、觀數系

 

航空票務與訂位系統

2

觀光系、觀數系

 

解說服務

2

觀光系、觀數系

 

國際禮儀

2

觀光系、觀數系

 

英語溝通技巧

2

英美系

 

實用英文

2

英美系

 

旅遊指南翻譯

2

英美系

 

逐步口譯

2

英美系

 

同步口譯

2

英美系

 

英語導覽解說

2

英美系

 

商用英文

2

英美系

 

英語簡報

3

英美系

 

旅遊服務日語

2

應日系

 

新聞日語

2

應日系

 

日本歷史

2

應日系

 

日本國情

2

應日系

 

日本經濟

2

應日系

 

日語發音

2

應日系

 

日本人文(一)

2

應日系

 

日本人文(二)

2

應日系

 


結業要求

  1. 學程必修科目共 6學分,選修科目至少應有14學分,修畢20學分以上發給「觀光應用外語學程」學分證明書。
  2. 修習科目中至少應有 8學分不屬於原所屬學系、輔系、雙主修學系開設之必、選修科目(以入學學年度學系課程規劃為準)。
  3. 選修課程可至觀光休閒與運動學院與人文學院相關開課學系自由選修,不限定班級,唯學分數不得低於表一中學分數。
  4. 選修課程如為所屬學系專業必/選修課程,可於學系專業必/選修課程及學程選修兩者間重複採認學分,唯重複採認僅限一次,且學分數不得低於表中學分數。課程名稱如有不一致,由學程小組依課程教學大綱或教學計畫等審核認定。
  5. 修讀學程學生,已符合該生本科系畢業資格而尚未修滿學程規定之科目及學分,得檢具相關證明,向教務處申請延長修業年限,至多以兩年為限,但總修業年限仍應符合本校修業年限規定。

■ 所需資源之安排

一般教室、語言教室、英語情境教室、日語情境教室。

■ 行政管理

本學分學程由觀光休閒與運動學院與人文學院合作開設,下設觀光應用外語學程小組(學程小組設置細則詳附件一),委由觀光休閒與運動學院負責管理學程相關行政事宜,有關事項請洽觀光休閒與運動學院助理。

■ 招生名額

招生人數50人,視實際需求調整。

■ 申請資格及核可程序

有關學程修讀申請、審查及核發學程學分證明之流程請參考附件二。符合修讀資格之學生,檢附歷年成績單一份,向觀光休閒與運動學院索取申請表(參考附件三)。經就讀系所主任同意後, 於每學期第十二週由學系彙整申請表送交學程小組審核(逾期不受理)。經學程小組審核通過後,通知所屬學系及申請人即可修讀。

本學程開設主要針對觀光休閒與運動學院(觀光數位知識學系、觀光事業學系、運動管理學系、運動資訊傳播學系)及人文學院(英美語文學系、應用日語學系)大二(含)以上學生修畢大一外國語文基礎英語讀本及語訓(或日語讀本及語訓)者為主,依前述課程平均成績高低依序錄取, 亦鼓勵本校其他學系學生修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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